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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援藏干部有关待遇列支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援藏干部有关待遇列支问题的通知
(1988年12月22日)


市、区、县有关单位:
  关于我市援藏干部有关待遇列支问题,经与有关单位研究,现做如下规定:
  一、行政、事业单位
  1.晋升一级工资,列入经费工资目。
  2.御寒费400元,列入经费职工福利费科目。
  3.生活补贴150元,列入经费补助工资目。
  二、工交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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