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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文书立卷规则[失效]


  卷内文件应按排列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写页号。
  成卷装订的卷内文件应在有字迹或图表的一面逐页编写页号,空白面不编号。页号位置在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

15.卷内文件目录的编制

  15.1 卷内文件目录的项目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
  15.2 卷内文件目录的格式
  15.2.1 卷内文件目录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内通用16开型(即长×宽为260mm×185mm)或国际标准A型(即长×宽为297mm×210mm)。
  15.2.2卷内文件目录页边与文字区尺寸
  卷内文件目录用纸上白边(天头)宽20mm±0.5mm;下白边(地脚)宽15mm±0.5mm;左白边(订口)宽25mm±0.5mm;右白边(翻口)宽15mm±0.5mm(如附图五)。
  15.3 卷内文件目录的填写方法
  15.3.1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的序号,亦即件号。
  15.3.2 文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15.3.3 责任者:对文件内容进行创造或负有责任的团体和个人,亦即文件的署名者。没有责任者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然后填写。
  15.3.4 题名:即文件的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标题的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外加“()”号。会议记录应根据每次会议的主要内容,自拟标题,依次填写。
  15.3.5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填写时,可省略“年”、“月”、“日”字样,在表示“年”、“月”的数字右下角加“.”号。没有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然后填写。会议记录应依次填写每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15.3.6 页号: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编号。一般只标注卷内文件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应既编起始页号,又编终止页号。
  15.3.7 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变化时作说明之用。
  15.3.8 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逐项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要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

16.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6.1 卷内备考表的项目包括: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
  16.2 卷内备考表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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