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组织和领导做好机关事务工作,为省政府领导同志和省政府机关职工服务。
(十一)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培训工作。
(十二)办理省长、副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
2.研究需向省政府领导提出的重要情况和建议;
3.研究省政府决定事项的传达实施意见和情况;
4.听取和讨论办公厅各处(室)的工作汇报,部署办公厅的工作,研究决定办公厅的重要问题;
5.讨论决定秘书长职责范围内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秘书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三、正副秘书长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向秘书长负责。在秘书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做好各自的工作。副秘书长办理的事项,重要的应当经过秘书长核阅后再报省长、副省长审批,一般的可以直接报省长、副省长审批。
四、省政府办公厅作为秘书长领导下的办事机构,负责协助秘书长、副秘书长办理会议、文件、电报、信息、值班、调研、信访、接待、人事保卫、行政事务等日常工作,以及省长、副省长交秘书长、副秘书长办理的其他事项。
附件二
关于省政府会议组织工作的规定
一、按照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秘书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承办。
二、各部门需要提交上述会议审议的议题,必须先作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由主管部门负责协调。部门协调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在会上要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凡事前未经协商、征求意见的议题,省政府办公厅不予安排审议。
三、各部门向省政府会议汇报的议题材料,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需要会议决定的问题,应有明确具体的建议。汇报材料一般要提前三至五天印送省政府办公厅。议题汇报发言一般不要超过半小时,其他补充发言一般不要超过十分钟,以便省政府领导同志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做出决定。开会期间,与会同志不要阅批文件或个别议论与会议无关的问题,以集中精力,开好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