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
行政诉讼法公布后,省人民政府及时对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作了安排。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积极组织了学习和宣传,使
行政诉讼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但是,学习宣传活动还不够广泛深入,还有相当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同志对
行政诉讼法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对政府各项工作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认识不够,甚至还有不少模糊观念;不少部门对
行政诉讼法施行的一些准备工作还未认真进行;广大群众对
行政诉讼法还了解不多。这种情况,远不能适应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诉讼法的需要。因此,建议全省政府机关继续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
(一)要将
行政诉讼法的宣传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今年前半年,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一段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行政诉讼法。总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十天。行政执法任务大的部门还应当多增加一些时间。时间安排可以适当集中,也可以安排在每周的学习日。学习中,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和行政活动特点,熟悉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级政府机关学习
行政诉讼法,不是一般的了解条文,而是要全面理解行政诉讼制度对政府行政活动的重要影响,把
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变成各部门自觉的行动,严格依法办事。
(二)要组织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十月以前,拟举办省政府厅、局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行政诉讼法讲座,组织各地区行署、市、县人民政府和省直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分批分期进行轮训。培训的组织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局、省人事局和省司法厅共同负责承办。各地区行署、市、县人民政府也要分别组织所属各部门和乡、镇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拟由各主管系统或部门负责,分批分期组织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