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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的决定[失效]

  加强技术合同管理主要是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当事人依照《技术合同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都应申请认定登记,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方能享受国家和地方在信贷、税收和奖励方面的优惠。
  省科委负责管理湖北省行政区划内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要尽快确定在湖北省行政区划内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受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
  当事人约定鉴证或者公证的技术合同,应当在办理鉴证、公证后,申请认定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合同的鉴证工作,强化合同的监督管理,保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进一步清理技术经营服务机构,整顿技术市场秩序技术商品经营服务机构是伴随着技术市场发展而诞生的新型科技开发企业。它是沟通科学技术向生产转移的桥梁,对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技术市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应当指出,我省一些技术商品经营服务机构经营技术商品的能力较差,经营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以致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扰乱了技术市场秩序。各级科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全省技术商品经营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清理中,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核定经济性质,积极鼓励、扶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技术商品经营服务机构,允许其他经营性质的技术商品经营服务机构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清理的同时,要进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具备技术交易条件的经营单位,应依法查处。对具备经营技术商品能力,符合经营条件的技术商品经营服务机构,在核定资产、考察技术活动能力的基础上,颁发《技术交易许可证》,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技术经营和服务活动。
  今后,凡申请成立技术商品经营服务机构,都必须向各级科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技术经营服务活动。
  五、尽快建立科技广告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广告管理由于有关法规尚未对科技广告刊播管理工作作出详尽的规定,目前对科技广告的审查缺乏统一、完善、准确的规范,虚假广告时有发生。要尽快建立适合技术商品特点的科技广告管理制度,制定科技广告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和广告经营单位都要依据科技广告管理办法对技术商品广告严格审查,切实抓好科技广告的审验工作。
  六、加强对技术市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级科委、教委、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财政、金融、邮电等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协同作战,共同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促进技术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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