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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土地使用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土地等级调整说明



  为统一地段等级名称,将原特、甲、乙、丙级……改为一、二、三、四级……等十个等级。
  一、地段等级由七级调为六级的有泰和路以南、共和新路以东的原吴淞区部分地区,以补充六级的空白。
  二、地段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的地区:东止黄浦江、南止陆家浜路、徐家汇路、西止瑞金二路,北止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
  三、浦东新区的土地等级另行划分。

  附件二:

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使用费标准(方案)



  单位:元/平方米年

  土地等级费 额用地性质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商业、金融、旅馆、综合         70      60     30     20     15     10    8
  居住(商品房)              60      50     30     14     8      6     4
  工业、仓储、交通            70      30     20     10     7      5     3
  其中:先进技术、产品出口企业      35      20     5      3     2.5    2     1
  文化、娱乐               50      35     20     12     8      5     2
  教育、科技、卫生、体育         20      15     10     6     4      2     1
  种植、养殖               12      10     5      4     2      2     1      0.5

  其中:产品出口企业

浦东新区土地等级划分说明


  一级:陆家嘴地区(东止泰同栈路、浦东南路,南止东昌路,西、北沿黄浦江)。
  二级:东止其昌栈大街、文登路,南止南码头、张杨路内除一级以外的地区。
  三级:宁浦大桥、南浦大桥内环线范围内除一、二级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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