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长府发[199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国省营、市属企事业单位,驻长部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含有“三乱”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九年制发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绝大多数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规章相一致,对我市社会事务和经济活动的管理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应继续执行。但是,也有少数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或国家和省又颁了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还有的含有不合理的罚款、收费项目,应予废止。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君子兰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53件行政规章从即日起予以废止(目录附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应予废止的,制发机关应发文明令废止,并报市政府备案。
对已经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部门要立即停止有关的行政行为,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一九九一年十月三十日
废止行政规章目录
序号 文号名称 废止原因
1 长府[1983]83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君子半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 适用期过,自行失效
2 长府[1983]113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个体工商业户管理的通知 国家已颁布《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3 长府[1983]16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卷烟市场管理的通告 国家已颁布《烟草专卖条例》
4 长府[1984]26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我市君子兰优势的若干规定 适用期过,自行失效
5 长府[1985]9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的通告 适用期过,自行失效
6 长府[1985]11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君子兰市场管理的补充规定 适用期过,自行失效
7 长府[1981]8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限期处管市内养犬的通告 91年市政府有新规定
8 长府[1981]274号 长春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发生刑事犯罪治安案件和治
安灾害故事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办法 国家已颁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9 长府[1982]11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市内养犬的通告 91年市政府有新规定
10 长府[1983]7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重申严禁在市内养犬的通告 91年市政府有新规定
11 长府[1986]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 88年市政府有新规定
12 长府1986年通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市内养犬的通告 91年市政府有新规定
13 长府[1986]22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我市近期交通事故急剧上
千的情况及其对策的报告》的通知 适用期过,自行失效
14 长府[1981]130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住用房产部门管理的有暖气设备的房屋收取采暖费的通知 长府[1985]207号文有新规定
15 长府[1982]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私房交易评价标准的批复 《长春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取代此文
16 长府办[1984]11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房屋普查工作的通知 工作结束,自行失效
17 长府办[1986]71号 长春市城镇房地产权权属登记核发证照工作方案 工作结束,自行失效
18 长府[1988]1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高价转卖补贴房的补充规定 省政府[1989]74号文有新规定
19 长府1988年通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的通告 工作结束,自行失效
20 长府办[1984]4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城建环保局《关于节日张挂标语的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管理条例》有新规定
21 长府[1984]6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粪便实行分区统一管理的通告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有新规定
22 长府办[1982]237号 长春市工业企业整顿验收细则 1986年市政府有新的规定
23 长府[1984]61号 长春市国营企业建立目标利润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 责任制已被承包制代替
24 长府[1984]136号 长春市工交企业主管局(公司)负责人奖罚办法 此种办法已被承包制代替
25 长府[1988]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
制的若干政策规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南岭大街动迁暂设房的通告 91年市政府有新的规定
26 长符[1987]109号 工作结束,自行失效
27 长府[1987]12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横向联合的若干政策规定 90年市政府有新的规定
28 长府[1987]14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绿园小区违章建筑和环境卫生的通告 工作结束,自行失效
29 长府[1988]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招聘经营者管理办法 90年市政府有新的规定
30 长府[1986]85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已制发《扩大地产品销售暂行规定》
31 长府[1986]10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的补充规定 市政已制发《扩大地产品销售暂行规定》
32 长府[1984]221号 长春市商业供销企业及主管局负责人奖罚办法(试和行) 年内有效文件,自行失效
33 长府[1986]130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商业供销企业增收节支的几项规定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业企业开展横向联合的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 年内有效文件,处行失效
34 长府[1988]9号 90年市政府有新规定
35 长府[1982]172号 长春市食品卫生监督实施办法 国家已颁布《食品卫生法》
36 长府[1983]258号 长春市奶牛、牛奶和奶制品管理办法(试行) 《长春市牛奶管理办法》已取代此文
37 长府[1986]13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牛奶销售管理的通告 《长春市牛奶管理办法》已取代此文
38 长府[1982]167号 长春市技术协作合同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已颁布《技术合同法》
39 长府[1984]34号 长春市科学技术有偿转让和技术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此文已不符合国家现行科技政策
40 长府[1982]13号 长春市公社大队提取和使用社队企业利润的暂行规定 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
41 长府[1985]3号 长春市建筑安装企业流动资金全额信贷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竣工一次结算暂行办法 国家信贷政策调整,此文不宜扩行
42 长府[1985]10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清理整顿“三小”和违章建筑的通告 省已颁布《城市规划条例》
43 长府[1983]177号 长春市工商税收管理办法 国家已颁布《税收管理暂行条例》
44 长府[1983]306号 长春市统一发货票管理办法 国家已颁布《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45 长府[1982]129号 长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91年市政府有新的规定
46 长府办[1984]10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暂行规定 国家已颁布《保密法》
47 长府[1985]15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催办工作的规定 90年市政府有新的规定
48 长府[1988]110号 长春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90年市政府有新的规定
49 长府[1980]74号 长春市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已颁布《计量法》
50 长府[1981]25号 长春市排污收费暂行办法 国家已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51 长府[1981]4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深葬区地管理的通告 实行火化制度,此文无意义
52 长府[1980]108号 长春市基本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国家和我市幸免有新规定
53 长府[1988]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系统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补充规定 我市有新文件代替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