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扩大待业保险范围。享受待业保险的职工,由国务院规定的四种人,扩大到关闭、停产、破产的企业职工和被企业除名、开除的职工,以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或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被优化组合掉的、企业内部消化确有困难经批准流向社会待业的富余职工。待业保险范围扩大后,待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标准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取,以保障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二是尽快实行全民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抓紧制定省级统筹的各项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基本养老计发基数和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同时积极开展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统筹工作,普遍开展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和扩大劳保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八)深化企业改革。一是在完善现有承包办法的同时,选择少部分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符合产业政策、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大型企业和集团,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二是大力发展企业集团。三是进一步扩大股份制试点。今年拟在全省招标选择三十家左右经济效益好、技改任务重的工业企业和少数商业企业,经国家批准后进行有限范围内(省内或市内)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试点;选择三十家较好的工业企业和十家较好的商业企业,推行法人持股和内部职工持股的试点。由省体改办、计委、经委、财办、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人行尽快拿出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试行。
(九)公安、司法部门要采取措施,保障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切实加强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指导
(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具体抓。各级领导要亲自参与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点带面,分类指导,及时把握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通力合作,稳步推进,共同作好深化企业改革的大文章。在打破“三铁”的过程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搬“铁交椅”,优化干部队伍,为群众作出榜样。
(二)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中央2号文件的精神宣传群众、武装群众、动员群众,充分依靠广大工作群众搞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企业的各项改革方案都应经过职代会和工人群众的认真讨论,取得职工的支持,使其建立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基础之上。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党的政策观念,妥善考虑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通过工作,达到调动绝大多数人积极性的目的。
(三)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要抓扎实,切忌形式主义,避重就轻,搞花架子。检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工作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志应是:职工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了,生产发展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职工工资增加、福利改善,企业的凝聚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