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和造就一批在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领域里取得成就的科技开发专家、科技企业家和各种管理人员。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对外开放迈出新的步伐开发区出口创汇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工作有较大发展,建成一批外向型企业,并成为向外省、外地区的辐射源。
――新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建立有权威的、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完善各项政策、规章,初步形成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运行机制。
――建设一片集中开发的产业基地。在岳麓山科技园的茅坡、南冲一带,形成科技一条街,建设一批标准厂房,建成高科技大厦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三、改革开放的思路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体制和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长沙开发区改革的新路子,加快改革的步伐。积极引进外省市办特区的成功经验,把长沙开发区建成“类经济特区”。
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成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同时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和其它所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作用,鼓励民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积极进行股份制试点,允许企业联合、兼并、租赁和拍卖。
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行“技工贸、技农贸一体化”生产经营,大力培育和完善技术市场、人才市场、物资市场、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逐步建立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运行机制。
扩大企业自主权。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建立适应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企业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建立长沙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竞争机制。实行社会化管理,允许企业和人员双向选择,实行职务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金能升能降。
按照“全面、‘综合、配套、同步”的要求,实行新的人事、分配、医疗、住房、社会保险等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法律、信息咨询、进出口、会计、物资供应等为主要内容的支撑服务体系。在长沙开发区内逐步将局部、单项改革发展到全面、综合性的系统改革,使长沙开发区真正成为对外开放、综合改革的示范地区。
四、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