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批准设置木材检查站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除道路检查站的布告》(鄂政发[1992]37号)精神,经重新审查,批准设置神农架林区九冲等一百二十九个木材检查站。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新批准设置的木材检查站,由省公安厅和林业厅分别颁发《木材检查站设站许可证》和《木材检查站证书》。各木材检查站,依法履行木材运输专项检查职能,不得进行与本项检查职能无关的检查。
二、木材检查站设置的具体地点,按照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由县林业部门商请县公安交警部门确定。标牌、标志由省林业厅统一式样,县(市)林业局自制;提前预告标志和停车示意牌,由省公安交警部门协助统一制作。
三、木材检查站检查人员的《公路检查证》,由省公安厅重新审查颁发。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木材检查站,一律撤除。
附件:重新批准设置木材检查站名单。
一九九二年七月五日
重新批准设置木材检查站名单
湖北省恩施市石乳关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恩施市崔坝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恩施市两河口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恩施市大龙潭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建始县高岩子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建始县龙坪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利川市长坪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利川市鱼龙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利川市白龙塘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利川市长顺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来风县团结桥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来风县大河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鹤峰县南北镇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鹤峰县清湖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鹤峰县堰垭木才检查站
湖北省鹤峰县下洞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鹤峰县风垭头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巴东县柳树坪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巴东县马鹿池木材检查站
湖北省咸丰县水井槽木材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