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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对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收费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对本市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收费的通知
(京劳保发字[1992]221号 1992年6月21日)


  根据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物价局印发的《北京市工人培训、考核收费标准》(京劳培发字(1991)23号)规定,现对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经市劳动局审定批准从事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本通知的规定精神,不得擅自提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和增收其他费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按每人2元收取报名费,其余费用收取标准见附件一、二。
  三、考核不及格的学员,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前,应重新交纳考核费。
  四、本通知所规定的培训、考核费和其他费用,为最高限额,各培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或减少收费。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由市劳动局直接组织,并收取考核费、教材、考核大纲、表格和证件制作费。
  六、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的学员,须由所在单位组织到区、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按《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所列项目进行体检。
  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收费表(略)

  附件2: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资料、证件目录

  一、教材、考核大纲
  1.电工
  2.焊工
  3.汽车驾驶
  4.叉车驾驶
  5.电瓶车驾驶
  6.摩托车驾驶
  7.塔吊司机
  8.桥吊司机
  9.汽车吊司机
  10.轨道吊司机
  11.脚手架
  12.起重拆装
  13.电梯操作
  14.电梯维修
  15.信号指挥及挂勾
  二、证件
  1.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委托书
  2.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许可证
  3.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场证书
  4.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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