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暂行规定

  (二)向有特殊需要并报经城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便道)广场和公共绿地单位和个人征收临时占用费临时占用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由地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和城建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三)对委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工商和饮食服务业生产经营性垃圾以及单位内部垃圾粪便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服务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地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和城建部门根据运输距离和处理程度等因素制定
  (四)向在城市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等接待单位住宿流动人口按住宿费或者房屋租金5%至8%征收市政公用设施使用费
  (五)向城市规划区内拥有汽车拖拉机客运和货运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每车每年100元至400元标准征收机动车辆城市道路维修费
  (六)在城市规划区内用贷款新建大型桥梁和隧道城市经省政府批准向过往机动车辆征收车辆通行费
  八、对确属城市人民生产生活急需而城市人民政府又无力建设煤气集中供热自来水进户小街小巷道路硬化和建垃圾站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可以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按自愿适度和资金定向使用原则采取国家扶助和受益单位个人共同集资方式建设
  九、城市应当充分发挥现有公共供水设施作用不断提高其供水能力并严格控制在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内单位新建自备水源城市供水部门应当统筹规划适当超前建设城市统一供水系统
  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内单位增加供水量和新建企事业单位要求供水可以征收供水设施增容建设费供水设施增容建设费征收标准由地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和城建部门制定
  十、对全社会都能受益植树造林公园建设防洪抗灾设施建设和挖河清障等项工程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发动和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城市居民参加义务劳动
  十一、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措施积极利用外资和先进科学技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
  十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除国家另有规定部分外应当全部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建设以上两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筹集在财政部门确定分配预算后由城建部门负责制定使用计划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用于基本建设应按基建程序报同级计划部门纳入计划下达其使用情况由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