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减免税抵扣和适用税率问题。
(1)凡实行保税工厂(仓库)或进料免税的进口料、件,一律按进口报关日期的当月,从该月应退税款中抵扣;凡实行进料加工复出口减免税办法的进口料、件,一律按海关开出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缴款书限交日期的当月,从该月的应退税款中抵扣。
(2)凡出口应征增值税并按核定退税率退税的产品,若其进口料、件也属核定退税率,即按照进口料、件的核定退税率计算扣税;其余出口应征增值税的产品按进口料、件的扣除项目税率计算扣税;凡属应征产品税并按综合退税率退税的产品,按进口料、件的适用税率计算扣税;凡属应征产品税并按规定税率退税的产品进口料、件可不作扣税。
(3)上述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进口料、件的扣税应填报明细申报表,作为“清算汇总表”的附件(十三)。
6、对作价加工销售和包装物料销售盈(亏)的应补(退)税款,按照外贸企业199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中作价加工销售和包装物料销售的盈(亏)数,可按14%的税率,盈补、亏退。
六、为了便于外贸企业办理1992年度出口退税清算申报工作,现将按文件规定应填报的资料和表式开列如下:
1、关于外贸企业的出口创汇计划方面。
(1)外贸企业经有权机关批准下达的所有1992年出口创汇计划和追加(调整)计划的复印件;
(2)外贸企业199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一套);
(3)外贸企业1992年11月和12月的“主要销售项目利润(亏损)表”(即贸会05表)或相应的会计报表。
2、关于外贸企业1992年度出口退税清算申请表式方面。
(1)外贸企业1992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汇总表。
(2)附表。
附表(一)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自营出口”(略)
附表(二)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易货贸易”(略)
附表(三)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补偿贸易”(略)
附表(四)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两单短缺”(略)
附表(五)出口退税申请表(汇总)“中远期结汇”(略)
附表(六)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中远期已结汇实退税款”(略)
附表(七)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中远期逾期应扣回实退税款”(略)
附表(八)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仍在中远期期内实退税款”(略)
附表(九)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十二种高税率产品”(略)
附表(十)出口退税申请表(明细)“染料、颜料、眼镜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