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批准《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

  合格
  (1)无严重损坏点和危险点;
  (2)屋面、外墙不渗漏;
  (3)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4)质量技术资料应基本齐全;
  (5)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优良
  (1)修缮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在合格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a)50%及其以上的分部工程优良,其中屋面分部必须优良;
  (b)优良分部工程虽不足50%,但屋面工程、主体工程和门窗工程达到优良。
  (2)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在合格的基础上,装修的重点分部达到优良。
  (3)质量技术资料齐全。
  (4)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2.2.2 分部工程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必须及时处理,经返工后可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不影响使用功能及美观的只可评定合格。
  2.3 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和组织
  2.3.1 工程质量的评定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全数检验评定。
  2.3.2 施工单位对上报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并对质量技术资料和观感质量进行评定。
  2.3.3 施工企业是工程质量的检验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质量进行审核,评定质量等级后,将有关资料提交质量监督站。
  2.3.4 质量监督站是工程质量的最终认定机构,对施工企业上报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的统一格式。
  质量技术资料核查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的统一格式。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C、D的统一格式。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E的统一格式。

3 屋面工程

  3.1 平瓦屋面
  保证项目
  3.1.1 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访问用户。
  检测项目
  3.1.2 脊瓦搭接应顺主导风向,屋脊窝粉密实、光洁、平直、和顺,两端不超高。
  3.1.3 瓦片实用面不应有缺角、砂眼、裂缝及小水槽断裂。次瓦合理使用。瓦片无三张连续搁起,屋面平服和顺,无垃圾。瓦头挑出檐口。瓦片穿扎的固定措施应符合查勘设计要求。
  3.1.4 斜沟瓦头整齐、平稳。
  3.1.5 木基层牢固,平服和顺,不腐朽断裂。挂瓦条平整,间距与瓦片长度相适应。封檐板修钉、拼接牢固,接头紧密;更换封檐板应做榫头,转角应做夹角。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