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和要求是:
1.申报的项目建议书要符合规定的深度,要按附件一的要求编写。
大型项目建议书要由投资单位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或设计院编写。
2.批准项目建议书以后,建设单位着手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市规划部门提出的土地使用规划要求,做出可行性规划方案。
(2)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做出土地出让金的评估。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法规逐步健全,需出让的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后,先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做出土地使用详细规划,然后通过招标、拍卖和协议形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再申请办理项目建设的立项手续。
(3)商环保部门提出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方案。
(4)商市政、公用、供电、电信部门提出市政设施规划方案,生产性项目要有主要能源、原材料供应方案。
(5)根据上述落实情况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符合规定的深度,要按附件二的要求编写。
(二)对参加“一条龙”审批活动各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项目签署的审查意见,必须明确具体,并与审批阶段相关联;可以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但必须有“同意立项”或“不同意立项”、“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性意见。
(三)采用审批表方式下发批准文件的,其表列内容要齐全、准确、文字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一
项目建议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由来及背景
2.项目承办单位和项目投资者
进行项目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有关情况,即:生产经营内容、生产经营规模、产品销售情况、年上缴利税额、自有资金数额、债权债务情况等。
兴办外商投资企业要简述:(1)合营各方概况:即:合营各方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国籍及姓名、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等;(2)合营方式(注明合资、合作、独资);(3)合营年限;(4)经营范围;(5)产品销售方向(内销或出口比例)。
3.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技术引进项目,要简述技术引进内容(关键设备或技术专利),拟引进的技术设备水平及其国别和厂商。
4.产品技术水平及市场销售前景
二、项目建设初步选址及建设条件
1.不需要新占用地的项目,要说明在本单位现有占地范围内建设,并注明本单位的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