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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自治区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通知

  40、治安巡逻费;
  41、自行车管理费。
   五、铁道部门
  42、旅游车票价外加价;
  43、卡拉OK娱乐车演唱费;
  44、旅游车预定送票手续费;
  45、预定卡拉OK娱乐车票手续费;
  46、代办过口手续费;
  47、站内就近卸车费;
  48、代办进口货物通过限制口收费;
  49、货场综合服务费(不含外运煤炭货物综合服务费);
  50、专用线货物综合服务费;
  51、零担货物移地暂存费;
  52、治安费;
  53、租用专用线货位费;
  54、站内厕所收费;
  55、贵宾室收费。
   六、邮电部门
  56、大件商品包裹及印刷品搬运费;
  57、通邮服务费;
  58、查阅邮政业务档案资料费;
  59、电话选号费;
  60、移动电话代办手续费;
  61、长途自动电话有权用户入网费;
  62、收订报刊邮政地方建设费(附加费)。
   七、金融部门
  63、银行开户许可证;
  64、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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