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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蔬菜局关于调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意见

南京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蔬菜局关于调整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意见
(1993年10月25日)


  为了稳定我市郊区的蔬菜生产基地,严格控制征用,制止非法乱占滥用菜地,以确保城市的蔬菜供应,根据《南京市城郊蔬菜基地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宁政发[1993]202号文件精神,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
  一、凡在我市郊区蔬菜生产乡(镇)、村征拨菜地和其他土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均需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收费标准:
  1、凡在纯蔬菜生产乡(镇)、村征拨菜地和其他土地的按每亩30000元征收。
  2、凡在菜粮兼作的乡(镇)、村征拨菜地的按每亩20000元征收。
  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减免按《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减免规定》执行。(见附件二)
  四、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在征拨用地上报审批前一次性由市蔬菜局收取,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票据,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五、本规定自1993年11月1日起执行。凡在此之前未办完征拨土地的项目,均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南京市蔬菜局负责解释。

  附:

南京市郊区纯蔬菜生产和菜粮兼作乡(镇)、村名单

  一、纯蔬菜生产的乡(镇)、村雨花台区
  红花镇、雨花镇、江东镇、石门坎镇、沙洲乡
  西善桥镇:四圩村、吴村村、古遗井村、西善桥村、油坊村、泰山村
  板桥镇:古雄村
  铁心桥镇:铁心桥村、尹西村、定坊村
  双闸镇:西扣村、新闸村
  江心洲乡:棋杆村区:
  紫金山乡、玄武湖乡、迈皋桥乡、马群乡
  燕子矶乡:晓庄村、吉祥村、燕子矶村、下庙村、巴斗村
  尧化乡:尧华村、尧胜村、尧辰村、王子楼村
  栖霞镇:栖霞村
  摄山乡:东阳村、东湖村、红梅村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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