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元至七月,我省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 50.1%,比计划进度慢一个月;其中省区完成 45.4%,比计划进度慢四十七天。要全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后几个月的工作十分艰巨。根据中央6号文件和《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朱镕基副总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特通知如下: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各地要将后五个月的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抓紧组织入库。凡收入达不到进度的地方,九月末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70%以上,十月底前要把短收部分补起来,并安排好后两个月的计划,力争全年超额完成任务。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地方,省政府将适当给予奖励。
(二)认真清理减免税,强化税收征管。从现在起,各地一律不得出台新的减免税政策,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一律暂停审批。已出台的减免税凡属越权的,要立即纠正。减免税已经到期的,要恢复征税。要认真清理承包流转税和投入产出承包中包流转税的做法,凡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要立即纠正。经批准效果不好的要予以取消,按规定征税交利。要坚持工商税收与“两金”、所得税一起抓,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起抓,日常征收与专项检查一起抓,特别要加强对个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房地产及零散税源的征管。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的征管,防止转移利润和逃税避税。要千方百计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源流失。
(三)强化预算管理,狠抓财政收入。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各项收入,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按任务、按进度,将责任落实到基层征收单位和征收员,并与工资、奖金挂钩,严格考核,实行奖惩。后几个月要集中精力抓好农业税、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有偿转让收入、罚没收入、排污费收入等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防止跑、冒、滴、漏。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由税务部门征收,并将“两金”任务纳入税务部门考核内容。
(四)大力抓好扭亏增盈,保证企业承包兑现。要根据“两则”(
企业财务通则和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的新情况,认真落实国营工业经营性亏损扭亏20%、国营商业经营性亏损扭亏15%的硬指标。对承包企业要严格按承包合同兑现,不能包盈不包亏,对承包合同短收的部分,要用企业自有资金补齐。没有承包的企业要按规定上交利润和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