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式样及使用说明的通知[失效]

  凡实行查帐征收个体工商户当月生产经营所得应在次月七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和采取其它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所得依征收率征收,应在次月七月缴纳税款的,均应按月申报纳税并填报本表。
  (四)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
  对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代扣单位未代扣代缴的纳税人应主动申报并填报本表。
  (五)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
  凡个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按月或按次取得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应当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并填报本表。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各申报表通用栏的填写:
  1、纳税年度(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或公历年度。
  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当日的日期。
  4、声明人: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5、外汇牌价:按填开完税凭证上一月最后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填写。
  (二)各申报表等专用栏的填写:
  1、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中文版)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1)“1、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分别注明。
  (2)“2、所得期间”:以支付收入日期为准。
  (3)“10、应纳税所得额”=“8、人民币合计”-“9、费用额”。
  (4)“13、应纳税额”=“10、应纳税所得额”ד11、税率”-“12、速算扣除数”。
  (5)“14、已扣缴税款”:支付单位按次已扣缴税款合计。
  (6)“15、应补退税款”=“13、应纳税额”-“14、已扣缴税额”。
  2、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4、已纳所得税额”:填写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已缴纳的税款。应分别填写并分别写明自缴或扣缴,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
  “7、收入额”填写年度内境外取得的全部收入额。
  “13、境外已缴税额”:填写境外所得项目已缴纳的税额。
  3、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