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煤炭部直属工业生产、供销企业执行新的工商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煤炭部直属工业生产、
供销企业执行新的工商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中[1994]384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财政部(94)财工字第79号《关于煤炭部直属工业生产、供销企业执行新的工商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煤炭部直属盈利企业一律就地缴纳所得税,其他企业及新成立的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煤炭部直属工业生产、供销企业名单(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