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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审核换发印刷行业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审核换发印刷
行业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1994年6月3日)


市新闻出版局:
  你局京新出印(1994)93号“关于收取审核换发印刷行业经营许可证费用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审核换发印刷行业经营许可证需支出一定的费用。经研究,同意你局对印刷企业审核换发印刷行业经营许可证按:“三资”印刷企业每证300元;书刊印刷企业每证250元;零件印刷企业每证200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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