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越权审批的临建及占道等设施,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5、凡利用行政划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进行非法转让、出租和抵押的,除追缴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用外,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6、凡已经市政府批准划拨的土地两年内未开发的,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三、 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大连市房地产清理、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振荣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国库 市建委主任
刘长德 市规划局局长
张永林 市房地产局局长
郑 惠 市开发办副主任
常文相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 黄叔平 市计委副主任
张素英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杨学军 市城建局局长
姜 兵 市土地局局长
刘宗胜 市工商局局长
王廷翔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程凤珍 市税务局副局长
吕东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其良 市土地局副局长
席振魁 市开发办副主任
许用智 中山区副区长
周 达 西岗区副区长
沈丽荣 沙河口区副区长
王宗安 甘井子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大连市关于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有关各项、法规,对此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实施,以确保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 王国库 市建委主任
副主任 姚先林 市建委副主任、开发办副主任
赵其良 市土地局副局长、开发办副主任
王惠武 市规划局副局长、开发办副主任
常文相 市审计局副局长
崔宝俊 市房地产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由市计委、建委、外经贸委、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土地局、城建局、审计局、开发办、市建行各抽调人员组成。
办公室由三个部门组成:
综合部 主要任务是:协调、综合等日常办公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