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执行国家棉花质量标准。要坚决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严厉打击棉花购销经营中掺杂使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思想,认真执行质量检验制度,确保棉花质量。供销社棉花企业要严格按国家标准收购棉花,切实做到不压级压价、不抬级抬价,维护好国家和棉农的利益。要继续推广过去行之有效的“密码检验”、收购籽棉“一试五定”和皮棉“四定”等办法,防止以劣充优、混等混级、掺杂使假现象的发生。对各类棉花加工机械和棉花加工厂要进行清理整顿,实行许可证制度,凡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发许可证,不准开工生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建立棉花质量问题举报制度,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发现质量问题,要按国家6部委今年颁布的《
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办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棉花掺杂使假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棉花计划管理,做好棉花资源的平衡工作。省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省棉花生产、收购情况,合理制定省管棉花资源的计划安排,适当压缩其它用棉,增加纺棉计划供应。省和各地供销社要严格执行省计委下达的各项用棉计划。凡属省管棉花资源,全部纳入计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动用。对棉花计划执行情况,要随时掌握,随时检查,年度末按有关政策规定结硬账。凡擅自动用省管棉花资源的,一经查实,要坚决处罚,扣减财政加价款和奖售物资差价款,并于下年度如数扣回动用的资源,同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支持、监督供销社完成省下达的调拨计划,坚决控制棉纺能力的盲目发展。纺织企业要严格按计划组织均衡生产,继续搞好限产压库。
六、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制,认真落实棉花收购资金。今年棉花丰收在望,加上提价幅度较大,收购值将比去年大幅度增加。对收购新棉所需资金,有关银行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抓好棉花收购资金的筹措、归位和供应工作,坚决做到不向棉农打“白条”。人民银行要组织、协调各专业银行,加强资金调度,保证汇路畅通,保证收购资金及时到位。农业银行要努力增加存款,压缩一般贷款,集中资金保收购。供销社棉花企业自筹收购资金要争取达到收购值的40%,并尽快落实到位,投入收购。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收购资金筹措供应工作,保证棉花收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