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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3、具有配套齐全的工程设计、经营管理人员;
  4、注册资金在三万元以上,或有流动资金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担保。
  丙级单位:
  1、具有两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历,承担过两个三十万元以上室内装饰设计任务,质量合格;
  2、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中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技术、经营管理人员;
  4、注册资金在二万元以上,或有流动资金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担保。
  丁级单位:
  1、具有一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的经历,具备承担一般小型室内装饰设计的能力;
  2、有二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初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技术经营管理人员;
  4、注册资金在一万元以上,或有流动资金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担保。
  二、室内装饰施工企业按其技术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丁级又分为一、二两等。各级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营业范围:
  甲级企业:
  1、具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承担过单项工程在三百万元以上三星级宾馆饭店或大型公共建筑室内装饰施工任务,质量合格;
  2、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验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高级职称的工程师,中级职称的经济师和会计师;
  3、有专业配套齐全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等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4、有工程配套齐全的技术工人,其中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在三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少于五十名;
  5、企业流动资金不少于二百万元。
  营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类室内装饰施工任务。
  乙级企业:
  1、具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承担过单项工程在一百万元以上宾馆饭店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施工任务,质量合格;
  2、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验的室内装饰(或工艺美术、建筑)中级职称的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担任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的财务、经济管理负责人;
  3、有专业配套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4、有工种配套齐全的技术工人。其中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在二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少于三十名;
  5、企业流动资金不少于一百万元。
  营业范围:可以承担总造价一千万元以下室内装饰施工任务。
  丙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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