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任务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打击
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任务的通知
(鄂政办发[1994]114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汉海关,同武汉海关调查处合署办公。现将该办公室职责和任务转发各地各部门周知。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湖北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任务


  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其职责和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和省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
  二、分析省内走私动态,提出反走私工作建议,协助省打击领导小组指导全省打击走私工作。
  三、按照统一部署,检查各地各部门和各缉私机构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反走私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开展反走私行动及对走私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定期收集和通报省内反走私斗争情况,通报大、要案件查处情况和成果,编写反走私斗争信息简报,报告突发性重大走私案件和具体处理建议,编制和上报情况报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