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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广西乡镇公路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广西乡镇公路的意见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乡镇公路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八五”计划期间,每年有近1000公里的县乡公路建成交付使用。目前,98.2%的乡(镇)和74.39%的行政村已通了公路,这对加速农村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水平看,我区公路交通还很落后,公路密度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土地面积仅有公路16公里;全区尚有17个乡和3797个行政村未通公路。这些未通公路的乡、村大部分分布在边远的贫困地区,他们仍处于人背肩挑的原始状况。此外,在现有的公路中,四级和等外公路占全区总里程的90.5%,技术标准非常低,抗灾能力很弱。现公路交通的落后,已成为制约乡镇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为了加快发展我区乡镇交通,建设乡镇公路,实现快速高效、四通八达的乡镇交通网络,解放生产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就发展我区乡镇公路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深对发展乡镇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
  乡镇公路是整个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繁荣农村经济,保持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乡镇公路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人民生活服务,连接村、屯居民点及与外部的联系,对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农村商品市场,促进资源开发,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文化交流,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速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要想富,先修路”,人民群众用朴素的语言,道出了一个十分深刻的道理,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并积极参加修建公路。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乡镇公路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抓住机遇,依靠人民群众,实行民工建勤、民办公助、以工代赈、多方集资的办法,加快我区乡镇公路建设步伐。
  二、认真搞好乡镇公路建设发展规划。
  规划是编制计划、决定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是确保建设合理布局,有序地协调发展,防止建设决策、建设布局随意性、盲目性的重要手段。乡镇公路建设一定要有长远的发展规划。
  (一)乡镇公路建设规划要本着开发交通,发展生产,方便生活,治穷致富,统筹安排,综合利用的原则,根据所在县(市)和本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交通量的流向流量,水陆路运输网布局,居民点分布,资源开发,人口增长等因素,作出统筹安排。规划既要有长远的战备思想,又要切合实际,要符合县(市)的公路网规划。近期规划与长期规划相结合,新建与改建相结合,要长计划短安排,分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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