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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干部局关于给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干部局关于
给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增发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1994年9月7日)
各区委、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市属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市委常委会决定,为使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更好地安度晚年,从今年10月起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助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上年底的人数核拨,交市老干部局统一掌握,再由市老干部局一次性划拨给有关单位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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