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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办班和会议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加强办班和会议管理的通知
(京办发[1994]25号 1994年12月21日)


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北京市和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办班和会议管理的通知》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办班和会议的领导,实行处长(含牵头副处长)负责制进行严格管理。管理重点是:严格会议预算,尽量缩短会期和减少参会人员。
  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
  二、严禁利用开会办班之机,搞铺张浪费,要做到:不将会议、办班地点设在外省市;不租用高级宾馆、饭店;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用公款组织游览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超标准乱收费、乱发证;一般不发放纪念品;用于表彰会的奖品不得超出批准金额。
  三、实行开会办班审批制。今后各单位如需办班和办会,必须将内容、时间、人数情况写明,经主管局长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备案,由孙家骐局长审定。办班和会议尽量安排在我局怀柔培训中心等所属培训中心,如有冲突办公室尽量予以协调。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对今年底明年初召开的会议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照要求认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切实改正。

  附: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加强办班和会议管理的通知

(京办发[1994]25号)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近几年本市各级党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下同)围绕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学习班开展培训、研讨活动,对于促进首都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班过多过滥,有的内容重复、质量不高;有的借到外省市办班之机组织公费游览;有的收费不合理,个别甚至以盈利为的。当前各种会议又趋增多,一些部门违反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扩大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规格,不仅增加了基层负担,也干扰了领导同志的工作。为了加强办班和会议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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