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地税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大连地税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大地税二[1995]9号 1995年1月27日)


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地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使我市的个人所得税在基础建设、源泉控制、税法宣传、征管力度等方面有新的突破,逐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微机化管理的程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配备人员、专职负责。各征收局要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征收管理、计划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和纳税检查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市局拟在2月份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市个人所得税专职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局要对税收专管人员和扣缴单位办税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税人员的工作质量。
  三、强化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和举报意识。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廊、群众集会、各种会议等方法,经常宣传个人所得税法,使广大公民了解税法,自觉依法纳税。2月份市局在大连日报上刊登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事宜通知并采取答记者问的形式在电台、电视台进行宣传。3月份召开大会进一步搞好发动。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扣缴工作做得好的纳税义务人、办税人员和个人纳税好的典型,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扬,今年市局要树立十个好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好的个人典型。在抓好的典型的同时,注重查处偷漏税案件,对逃避纳税、偷漏税的扣缴义务人和个人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以促进扣缴义务人和公民积极主动地扣缴税款,自行申报纳税。
  四、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管理。各局要建立扣缴义务人纳税登记簿,记载扣缴单位的一般情况和纳税资料。要制定对扣缴义务人的具体奖罚办法,加强对扣缴义务人和办税人员的考核管理。
  五、继续推行多种征收方式和多元化申报方法。对账证不健全或不能正确反映个人收入状况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采取“核实征收代扣代缴”和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个人申报可采取代理申报、委托申报、集体申报等方式。
  六、不断改进征收手段,逐步推行微机征管。今年市局要选择一至二个征收基础好,纳税人集中,税源较大的征收局推行微机征收,建立监控系统。探索与金融机构的微机联网,实行现金流向总量控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