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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集美区、杏林区、同安县可根据本规定的原则,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自订实施行业中的品种市场价格水平和允许上浮幅度。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附:四个行业的部分品种市场价格水平及暴利界定基本方法:
  (一)、主食品:
  (二)、衣着类:
  (三)、餐饮业
  (四)、娱乐业
  说明:
  1.粮油同城两道批发:指粮食或食用油脂原料经当地企业加工出厂的,或直接从厦门市范围以外地区调入成品粮汕及其复制品,经调入企业批发的,视为第一道环节;从第一道环节购进粮油产品经再批发的,视为第二道环节。经第二道批发的粮汕产品只准进入零售环节。第一、二道环节应承担向后道购进企业说明粮汕产品已经过几道批发的义务,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直接成本:指直接体现在餐饮成品中的物质成本。
  3.间接成本:指含各类专业文体表演但不收取门票或座位费的费用成本。
  4.服务费:餐饮业、娱乐业按省物价委员会、省旅游局规定的星水平收费标准执行。有星级档次未评星级的企业,按装修程度及服务质量靠相应星级。
  5.高 档:指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酒店饭馆或有关部门评定的相应级别标准的酒店宾馆、娱乐场所、高尔夫球场和15道以上保龄球场。
  中 档:指旅游局评定的三星级酒店饭馆或有关部门评定的相应级别标准的酒店宾馆、娱乐场所、按摩及桑拿。
  普通档:指旅游局评定的二星级、一星级酒店饭馆或有关部门评定的相应级别标准的饭店宾馆、娱乐场。
  大众档:指达不到星级或相应级别标准的娱乐与餐饮场所等。
  6.各经营单位应在允许的范围内明码标价开展竞争。
  7.暴利界定计算办法:
  市场价格水平=平均成本或进价×(1+平均毛利率或进销差率)暴利界定水平=平均成本或进价×(1+平均毛利率或进销差率)×(1+允许上浮幅度)或=平均成本或进价×(1+允许上浮幅度)。

*注:本篇法规已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9月30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30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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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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