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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八)扶持和培养一批菜篮子工程骨干企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各级政府必须创造条件,尽快建立三级(市、区、镇)菜篮子工程建设骨干企业体系,形成一批包括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养殖和各种农副产品加工、贸易、服务等在内的规模较大的专业或综合公司,采取措施逐步淘汰外地农民小片承包土地一家一户种菜方式。要搞大片集约化、工厂化、大棚化生产,建立大片“三高”蔬菜生产基地,提高质量,提高产量,保证淡季供应。对外地菜农要集体有组织的进出。鼓励这些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使之在生产上成为骨干,在流通领域起到主渠道和蓄水池的作用。对菜篮子企业急需调入的技术管理骨干指标,以及微利房申请等事宜,人事、住宅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
  (九)鼓励发展菜篮子加工业,进行多级加工与精细加工。凡兴办菜篮子加工项目,引进所需的生产设备可减免进口关税;项目投产后一定期限内可免征所得税;外商合资、合作或独资兴办的菜篮子工程及加工企业,产品内销比例可放宽到100%。
  (十)稳定种、养队伍,提高菜篮子生产者素质。针对我市从事农产品生产队伍外来工多、流动性大的特点,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可通过实行劳动者集体输入,定期轮换,统一管理等办法,稳定种养队伍。要从生产、生活上关心和帮助种养职工,合理解决他们的居住等实际问题。要培养一支以农学家、农艺师、园艺师、兽医等专业人才为骨干,以掌握现代化农产品生产加工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为主体的农产品生产队伍,为搞好菜篮子工程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五、做好菜篮子生产服务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十一)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为菜篮子生产服务机构的建设(包括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会计辅导站等),向生产经营者提供经济技术、生产经营信息、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市、区、镇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发挥双重职能,既要做好客观方面的协调指导,又要做好为菜篮子生产机构服务的工作,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发展专业服务实体,提供种养、收摘、运输、加工等多功能服务;四是扶持一批后勤服务企业,设立农械维修、农药销售、种子种苗供应等网点;五是发挥菜篮子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桥梁作用,当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参谋。
  (十二)加快菜篮子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深圳土地资源有限,依靠科技进步,是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根本途径。要积极应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高新技术成果,推动整个农业的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农业科研要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加快农业科研成果的应用和市场化进程。深圳市农科中心是我市农业科研的重点单位,要在开展农业科研、推广科研成果、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要积极鼓励和促进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要进一步加强和内地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联系,积极利用国内已有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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