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公布1995年度养老保险有关工资基数标准和社会保险利率的通知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公布1995年度养老保险
有关工资基数标准和社会保险利率的通知
(沪社保综发[1995]8号 1995年3月16日)


  现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1994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公布1995年度养老保险有关工资基数标准及社会保险利率。
  一、养老保险有关工资基数标准
  市统计局公布的1994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01元,月平均工资为617元,以此确定:
  1.1995年度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工资基数的上限(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0%)为1234元。
  2.1995年度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370元。
  3.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记入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限额(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50%)为926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