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和出台湖北省反暴利法规,加强价格、服务收费的管理。(省法制办、工商局、物价局)
4、普遍推行明码标价、挂牌经营制度,搞好价格监测、监审,加强市场物价的管理和监督(省物价局)
5、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的不法行为。(省公安厅、工商局、物价局)
6、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突出抓好“米袋子”、“菜篮子”生产,增加有效供给。(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7、进一步加强工资的计划管理和银行现金管理,从严控制各种形式的集团消费。(省劳动厅、人事厅、人民银行)
四、财税、金融
1、围绕建立效益财政,努力开源节流,保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省财政厅)
2、重点扶持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农特产品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省财政厅)
3、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严格控制支出。支出的重点是保支农资金,保干部教师工资,保正常办公经费,其它开支一律从严控制。(省财政厅)
4、各级政府必须坚决制止各种名目、收效不大、劳民伤财的“办节”和“招商”活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
5、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该收的税及时足额入库,任何地方和个人都不得擅开免税收的口子。(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6、下大力抓好各项存款,力争全省城乡人平储蓄存款增加400元,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加390亿元,增长30%。(省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
7、实行“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重点保证农副产品收购、出口创汇、重点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和有市场、有效益企业流动资金的合理需要,力争全年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加335亿元,增长21.4%,其中银行流动资金贷款150亿元, 增长16-9%。(省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
8、以压缩“三项资金”占用为重点,挖掘资金潜力,力争资金周转速度加快4%。(省经委、财办及有关部门)
五、固定资产投资
1、加大利用外资力度,拓宽运用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的渠道,确保投资计划的全面完成。(省计委)
2、继续加强农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集中力量保重点,保投产、收尾项目。突出抓好武钢、神龙轿车、京九铁路、荆门40万吨石化工程、大峪口和黄麦岭矿肥结合工程、青山电厂、汉川电厂、鄂州电厂、阳逻电厂、襄樊电厂、黄石电厂、宜黄公路,武汉、黄石、荆沙长江公路桥等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年内宜黄公路和武汉长江公路桥建成通车,黄麦岭矿肥工程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省计委、电力局、石化厅、交通厅及有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