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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一、农业
  主要指标:粮食2430万吨,棉花50万吨,油料140万吨,农业总产值增长5%,乡镇企业产值2200亿元以上,综合发展水平高于去年,农民人平纯收入增加150元到200元。
  1、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减轻农民负担;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和劳动积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省农委、科委、供销社)
  2、加强多种经营基地的开发和建设,进一步调动千家万户兴办庭院经济的积极性,力争今年多种经营产值突破350亿元,占农业的比重达到65%以上,农民人平从多种经营中增加纯收入100元左右,户平庭院经济纯收入达到1500元左右。(省农委、农牧业厅、林业厅、水产局)
  3、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扩大吨粮田、双百棉面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省农牧业厅、科委)
  4、抓好农副产品收购。(省粮食局、供销社、农业发展银行)
  5、平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省计委、物价局、供销社、工商局)
  6、切实增加农业投入。各方面统筹安排投资13.2亿元,比去年增加1.75倍;省财政新增支农资金4650万元。(省计委、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
  7、抓好40个县(市)第三期农业开发、38个粮棉大县(市)生产基地建设。(省计委、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委、财政厅)
  8、抓好长江、汉江等防洪工程整险加固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抓好荆江大堤、武汉堤防、洪湖分蓄洪等一批防洪保安工程,加强气象预报,做好防大洪、排大涝、抗大旱等防御多种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省水利厅、气象局)
  9、进一步落实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乡镇企业的扶持;大力发展股合作制企业,力争今年新增股金30亿元。(省计委、经委、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乡镇企业局)
  10、积极引导基础较好的乡镇企业发展高、新、尖和出口创汇产品,组建企业集团,提高规模效益。(省乡镇企业局、外经贸委)
  11、全面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深入落实全省山区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省扶贫扶苏办及各有关部门)
  12、继续实施“温饱工程”,抓好当家田建设。(省扶贫扶苏办、农牧业厅)
  13、以发展高效经济林和交通为重点,拓宽山区群众致富的门路。(省扶贫扶苏办、林业厅、交通厅)
  14、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和扶持贫困地区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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