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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鄂政办发[1995]24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于后,请你们对照各自的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落实的力度,把工作抓紧早抓出成效;未提及到的部门和地方,也要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努力抓好各自的工作。总之,要通过各种措施,把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出来,形成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合力,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和主要指标的实现。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分解落实意见。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分解落实意见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今年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分解到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予以落实。
  今年经济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执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改革、开放、发展和落实的力度,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全省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做到两个坚定不移,达到两个目的,实现三个高于。即: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方针政策,下最大决心抑制通货膨胀;坚定不移地结合湖北实际,创造性地工作,下最大决心提高湖北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保持湖北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努力实现投资力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效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国内生产总值2200亿元(现价),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13.5%,第三产业增长10%;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00亿元,增长27.7%;财政收入达到164亿元,增长10%;全年社会零售物价指数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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