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3〕18号)


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本届省政府工作的起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今年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省政府各部门,并抄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发展是第一要务;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分解的任务,逐条对照,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将把《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适时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要予以表彰;对落实情况差的,要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要坚决追究其领导责任。
  附件: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3年主要工作分解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3年主要工作分解意见


  一、200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此项工作由省计委、经贸委、农业厅、外经贸厅具体负责);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此项工作由省计委具体负责);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具体负责);
  4、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0%(此项工作由省外经贸厅、计委具体负责);
  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5%(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具体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