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1995]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中央在京各单位、各驻京部队:
根据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制定了《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这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全市市政公用设施底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同时也为完善经常性的规范统计,向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过渡创造条件。为加强对这项涉及面广、门类庞杂、工作难度大的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百发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一军 市长助理市市政管委主任
范国柱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关淑玉 市计委副主任
崔凤霞 首规委办公室副主任
全永 市规划院副院长
马均辉 市市政管委委员
潘 市统计局副局长
武利亚 市公用局副局长
李光荣 市环卫局局长
刘长乐 市园林局副局长
植军市 公交总公司总会计师
宋书珍 市地铁总公司副总经理
常复琼 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副局长
杨树丛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袁增义 市路灯管理处主任
仲建惟 东城区副区长
杨胜博 西城区副区长
程振东 崇文区副区长
刘义 宣武区副区长
李晓光 朝阳区副区长
许树迎 海淀区副区长
朱建民 丰台区副区长
刘国泰 万景山区副区长
魏贵训 房山区副区长
段义绵 门头沟区副区长
岳凤华 通县副县长
张书领 大兴县副县长
吕振清 顺义县副县长
付朝永 平谷县副县长
戴景珠 怀柔县副县长
沈玉宝 昌平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