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改革的总体设想
  此次征管改革,是为适应市场经济与新税制的需要,改变目前的征管模式,通过选择试点,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力争2000年前逐步在全市形成一个有现代化技术手段支持的,相互协调制约的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新格局。以“自核自缴”为基础,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纳税申报制度。在税务机关内部,逐步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创建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计算机普遍应用为手段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形成管理服务、征收数控、稽查、复议应诉四大工作系列。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设立申报服务大厅(不具备条件的可按申报服务系列职责确定房间),形成独立运转,具有综合服务性质的办税机构,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加强税务稽查,建立一支有较高业务素质的专业稽查队伍,对纳税行为实行有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复议应诉制度,实现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对个体工商业户和集贸市场,实行专业化管理,加强征管力度。整个征管体系广泛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专业分工明确,紧密衔接,科学高效,具有双向监督制约机制,并充分利用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推行税务代理,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使我市征管工作达到更高水平。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实施意见》提出的征管改革的核心任务,结合本市目前税收征管现状,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四大系列职责专业化管理模式,明确各系列职责范围
  (1)管理服务系列: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税务登记、政策管理、咨询和发票供应、税法宣传以及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其他有关税务申请等。职能科室为征管科、税政管理一科、税政管理二科、税政管理三科、出口退税科、涉外税收管理科。
  (2)征收数控系列:主要职责是:受理各种纳税申报、税款缴库、监控申报和税款滞纳、催报催缴以及税收会计核算、税收统计分析等。职能科室(所)为税务所、计会科、计算机中心(室)。
  (3)税务稽查系列:主要职责是:根据税务检查分析标准筛选的对象进行稽核审计,调查处理各种税收违法案件,以及核查漏管户和税务登记的有关情况等。职能科室(所)为稽查科、稽查所、税务检察办公室。
  (4)复议应诉系列:主要职责是:负责审理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提出的各种复议案件,参与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发布税收法规公告。职能科室为法制科。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