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
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一[1995]25号)
近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号《关于
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明确对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现将该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贯彻执行。
对虹桥国际机场代市政府向旅客收取的“机场基础设施建设费”,亦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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