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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湘办发[1995]23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4]11号)精神,加快科技兴湘的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现就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要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都要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是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的重大战略步骤,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科普工作在广大科技、教育、文化工作者特别是科普工作者辛勤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科普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科普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相适应。有些地方对科普工作不太重视,科普设施老化陈旧,科普队伍不够稳定,科普阵地日渐萎缩。与此同时,农村一些地方封建迷信盛行,反科学、伪科学活动频频发生。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科普工作,使全社会形成一种“崇尚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的良好风尚,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科普工作的重点。我省科普工作的重点是青少年、农村干部群众、城镇企业职工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教育普及3个方面,全面推进科普工作。要在继续做好科学知识和适用技术普及工作的同时,特别重视科学思想的教育和科学方法的传播,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用科学思想观察问题、用科学方法处理问题的能力。要通过举办青少年科普讲座、青少年科技夏令营以及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小论文”竞赛等活动,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科学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要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的“热点”和“难点”(如“米袋子”、“菜篮子”问题等),组织科技下厂下乡,抓好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做好大市场大科普这篇文章,加快农业和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要继续面向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民,传播和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科普工作。要立足于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的科技素质,加强岗位培训和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以更新其知识,提高其技能。要多渠道地向领导干部提供科技发展动态信息,组织举办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系列讲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要继续高举科学旗帜,坚决抵制和破除反科学、伪科学言论和行为,用科学战胜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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