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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委托由农业银行代理的业务的营业税应自1994年7月1日起由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集中缴纳,不由农业银行代扣代缴。
  八、关于单位所属内部施工队伍承担其所隶属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
  对单位所属内部施工队伍承担其所隶属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首先要看此类施工队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如果属于独立核算单位,不论承担其所隶属单位(以下撑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还是承担其他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如果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承担其他单位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而承担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则要看其与本单位之间是否结算工程价款。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十一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根据这一规定,内部施工队伍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概(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营业税。
  九、关于对绿化工程“建筑业”征税问题
  绿化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绿化与平整土地就不分开,而平整土地本身就属于建筑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为了减少划分,便于征管从1995年8月1日起对绿化工程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征收营业税。
  十、关于其他工程作业征税问题
  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十一、关于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征税问题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五条第(三)款“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从1995年8月1日起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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