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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部门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建立、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地方储备粮油制度。各级储备粮(油)都要做到“计划到位,粮源落实,资金专管、钱粮统一、费用直拨,管好用活”。要坚持谁储备、谁拿钱和随用随补或当年用、下年补的政策。各级储备粮油由同级农业发展银行或代理机构专项安排规模和资金。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要建立合理的粮食储备。省级储备粮(油)的粮权归省政府。省级储备粮油的贷款规模由省粮食局向省农业发展银行统贷。费用、利息等由省财政厅直接拨给省粮食局,再由省粮食局下拨各储粮点。各级地方储备粮油的粮权属同级政府,储备费用、利息补贴,由同级政府负责落实。
  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省已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市(地、州)、县也要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要列入各级的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户管理,当年结余下年滚动使用。建立灵活有效的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地方粮食部门要管好地方粮源,掌握收购,控制批发、仓储,放活加工、零售,管好市场。根据粮食生产状况,在当地政府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手段,适时吞吐,稳定粮油价格,稳定市场。粮食丰收、粮价过低时,要多购一些,充实库存,保护生产者利益;粮食歉收、粮价上涨时,及时抛售,以平抑粮价,保护消费者利益。平抑市场粮价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国有粮店按照政府调控市场的要求,按政府规定价格销售;二是通过粮食批发市场销售,抑制粮价不合理上扬。  建立全省定购粮的调拨、使用管理制度。定购粮的粮权在国家,由省政府掌握使用,除省政府规定的用途外,剩余部分,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不得擅自动用。
  六、切实加强领导,妥善解决好有关政策问题,保证“两条线运行”的顺利实施粮食部门实行“两条线运行”,这是四十多年来粮食流通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两条线运行”的具体方案,并抄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积极组织实施。政策性业务单位和商业性经营企业都是粮食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划分两条线是为明确职责,但总的目标是一致的,分工而不是分家,要密切协作,相辅相成,共同为稳定市场和宏观调控服务。国有粮食部门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要在各级粮食局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进行,在具体实施中,态度要坚决,方法要稳妥,避免大的震动。实行“两条线运行”后,现有国有粮食部门人员中,有相当大的部分要从事商业性经营,这是改革的难点和关键。各级政府要指导粮食部门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动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投身改革,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大力发展粮食贸易、粮办工业和多种经营,广开就业门路,为振兴粮食事业作出新贡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帮助粮食部门妥善解决好历史和现实问题,为“两条线运行”创造较好的外部条件,推动粮食企业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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