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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消防支队关于《长沙市“九五”消防发展纲要》的报告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消防支队关于
《长沙市“九五”消防发展纲要》的报告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消防支队《关于请求批转<长沙市“九五”消防发展纲要>的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请求批转《长沙市“九五”消防发展纲要》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九五”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加强我市消防工作,树立消防安全观念,强化政府消防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消防工作适应新形势下保障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沙市“九五”消防发展纲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长沙市“九五”消防发展纲要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

长沙市“九五”消防发展纲要(1996—2000年)

  一、指导思想
  “九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九五”消防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以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目的,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继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消防无小事,事事系安危的思想,在消防宣传、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改善公共消防设施等方面加大力度,努力为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九五”期间,我市消防事业要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把我市建设成为消防法制健全、消防基础设施和防火条件优越、技术装备良好、监督管理有效、消防队伍强大、全社会具有较强的消防意识和较高的防御火灾能力的城市。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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