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速培养跨世纪科技人才队伍
为适应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作用,同时,要加速选拨培养一批跨世纪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带头人,加速选拨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科技知识和经营管理才干、能率领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新一代企业家。在“北京市跨世纪优秀人才工程”的统筹规划下,通过实施市科技新星计划等对人才培养的有力措施,到2000年要形成以百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核心、千名科技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继续鼓励和吸引留居海外的科技人才和国内优秀科技人才来京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坚持在实践中培养造就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在重要学术、技术岗位上对他们委以重任。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要结合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需要,出成果与选育人才有机结合,逐步培植若干个有特色的基础性研究基点,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
科研院所要继续重视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积极选拨人才,通过竞争进入市科技新星计划等培养人才的计划,为优秀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大力宣传优秀科技人员的拼搏奉献精神和业绩,对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特别突出的予以重奖。
要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解决科技人员的住房困难,并大幅度提高科技带头人、优秀的经营管理者和科技骨干的收入水平。
五、进一步改革科技拨款机制,促进科技工作新型运行机制的建立
按照“基数基本不变,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保持对科研院所现有的支持水平。同时,依靠政府新增加的科技投入调控、推动结构调整,主要用于重点机构和重点学科专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强化对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工程的支持。
继续支持市属科研院所与中央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合建或独建高技术实验室;
继续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等合建或独建中试基地;
继续支持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
继续实行科学基金制,用好自然科学基金;
继续保持市、局两级科技开发基金,保持原使用范围。
在科技工作的运行和管理中要引入竞争机制,对重点院所、高技术实验室、中试基地、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研究基点、重点科研项目等建立和完善定期评估制度。
六、试行“一定两改三高”工程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