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1.在2000年前,本市要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科研院所的改革,要实现以下目标:
(1)以政府投入为主,组建若干新型科研机构,保持一支精干的、高水平的科技骨干队伍,从事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和有关首都长远发展的重大研究开发工作。
建设主战场。
(3)出一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和高素质的人才,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显著提高科技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
在时间进度上,大体分为两个阶段。从现在起至1997年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是进行总体设计和就分流与调整的各种模式进行探索。
从1998年至2000年前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是按照已形成的思路和方案整体推进,初步完成科研院所的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
2.积极稳妥地推动科研院所进一步深化改革,以能否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重要标准,需要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要引导院所按照首都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及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立足现实,选准目标,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2)坚持深化改革与加速发展相统一。要引导院所通过改革加速发展,根据发展的需要深化改革,使改革促进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成效落在实处。
(3)坚持市场导向与宏观调控相统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又要在政府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下进行。通过试点,逐步推进。
切忌简单、草率、搞行政命令。
三、分类推动科研院所深化改革,加速发展
根据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调整独立科研院所的总体布局,根据本市发展战略和“九五”计划,按本市《贯彻意见》中实施八大科技系统工程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现对各类院所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1.以一部分重点院所为基础,组建若干个在国内有优势和特色的新型科研机构,保持一支精干的高水平的科技队伍。
主要靠政府新增加的科技投入,通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本市承担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骨干院所和高技术实验室中,通过优化组合,汇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在竞争与开放的动态过程中,组建一支以200名左右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以2000名至3000名高水平的科技人员为骨干的科技队伍。通过协作,与中央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合建若干个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按照“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发挥学科和行业交叉渗透的优势,开展有关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首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性研究和重大的科技攻关活动,在若干优势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上,取得重要进展,并在国际上争得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