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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水产(集团)总公司申请免征国营水产农业特产税的批复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水产(集团)总公司申请免
征国营水产农业特产税的批复
(沪财农[1996]34号 1996年4月24日)
你公司沪水产总计[1996]64号《关于免征上海国营水产农业特产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加下:
一、
同意对你公司所属海洋渔业发展公司、水产供销批发公司海水产品生产、收购的农业特产税,今年采取先征税后全额返还的办法给予照顾,以解决企业的困难。
二、
具体农业特产税交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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