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工作的通告
(成府发[1997]4号)
名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国内贸易部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在成都市举办的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糖酒会)的管理工作,维护糖酒会的正常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现就糖酒会的有关项通告如下:
一、糖酒会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布展,集中交易,展区由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确定,并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收费标准。
二、糖酒会的接待,宣传广告和展区管理等会务工作。一律由糖酒会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上述事宜。
三、各宾馆,饭店,旅社和招待所必须服从糖酒会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配严格遵守行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盗窃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会议代表的安全。
四、会议代表住地及展区,一律凭糖酒会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的“代表证”,“工作证”,“指导证”,“采访证”进入。
五、会议代表自带车辆,必须到糖酒会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自带车证”或“宣传彩车证”,凭证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六、除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确定的展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设置展区从事交易活动。各宾馆,饭店,旅社和招待所不得将自留房间,大厅,会议室,商场,小卖部,服务台,门面等为代表设置展间,展厅(室);不得在楼层,通道,院内为代表设置展位。商业店铺不得为代表设置展间,展柜。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况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行,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七、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禁止沿街摆摊设点,展样成交。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成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给以处罚;影响交通秩序的,由公安交通这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给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