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管改革的几项要求
(一)实行公开办税一是建立税法公告制度,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向纳税人提供介绍税款计算、申报表填写、发票开具等知识的纳税指南,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信息。二是征管分开,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播媒体和板报等形式宣传税收征管改革的意义和内容。介绍征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程序,使纳税人了解有关税收征管规定,主动配合国税机关共同搞好征管工作。三是税负公开,采取张榜公布或定期编发个体业户税负情况小册子等形式,将个体业户定期定额纳税情况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增强国税机关执法的透明度,便于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监督。四是搞好咨询服务,在征收服务厅或柜台配备熟悉税收政策和征管的咨询人员,为纳税人释疑解难,提供优质服务。
(二)切实抓好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要有计划地对税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培训应根据税务人员的分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的重点是税收征管业务、税收政策法规、计算机应用和为纳税人服务技能等。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科学确定并量化各岗位的的考核标准,进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并实行各岗位的定期轮换制,以增强税务人员的责任心,调动其干好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国税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巩固和扩大协税护税网络。要在县、市、区和乡、镇两级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公、检、法、财政、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国税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国税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研究解决国税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协税护税工作开展。要注重发挥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尽快建立起群众性的协税护税组织,协助国税机关开展税法宣传,清理无证业户,实施催报催缴,监控应税收入.可在个体工商户较集中的地方,以村庄或地域为单位将个体工商户组成护税小组,从中推选出素质较高、主持公道且在当地有威望的个体纳税户作为护税组长,协助国税机关宣传税收政策,开展纳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正确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税款以及引导和发动群众举报偷逃税行为。
(四)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农村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改革。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他们对农村征管改革的重视和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造改革声势,营造农村征管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大对改革的资金投入,为农村征管改革提供财力保证。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保证我省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