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进货凭证的审核包括:进货凭证,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专用缴款书、内销转外销证明等是否规范,数字是否正确,印章是否相符,有无涂改。是否有虚开、伪造、大头小尾,和未按规定纳税问题。审核骗税多发地区供货和骗税敏感货物、及涉嫌骗税的其他问题
(2)出口凭证的审核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远期结汇证明等,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有无虚假、伪造,涂改。印模是否相符,数量、金额、日期是否正确,出口货物是否规定专营。通过凭证逐项审核分析有无买单业务等涉及有骗税嫌疑问题。
在对凭证审核时凡发现差错和凭证涉嫌,审核人员必须分别填写“出口、进货订正表”,并在原登录表上注明不予录入标记(采取分散录入报盘的应在登录表上注明已录入删除标记)。审核人应在“出口、进货订正表”上签字盖章,并负有责任。
四、出口退税数据的录入及审核
出口退税数据录入按经对审过的“登录表”记录如实录入,采取集中录入方式的要进行两次录入,保证登录数据与录入数据相一致。录入人员按时完成下列录人工作。
(1)对登录表进行一次和二次录入(字迹不清不予录入)
(2)根据“出口、进货订正表”对录入数据订正。
(3)根据“出口、进货订正表”对不准录入的数据进行删除(指已经录入的数据)。根据检查人员已核实情况填写的出口进货订正表进行订正录入。
(4)在录入过程中发现新的差错,应进行核对及时予以订正,并分别填写“出口进货订正表”。
(5)根据企业申报的“商品扩展码明细表”进行录入及复核。
(6)生成出口退税数据软盘,码库盘、自加码码库盘移交机审人员。
五、出口退税数据软盘机审。
机审人员负责下列工作:
(1)对经订正过的二次录入数据软盘通过机审与海关信息,外汇信息及其它外来信息的交叉核对,机审通过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明细审批表。
(2)负责录入下列:“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数据,“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退运补税证明”,“补报关单证明”,“代理出口贸易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补税缴款书。
(3)按月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表”“增值税申报明细表”,“审核基本疑点表”,“审核区报表”等。
(4)对审核数据按时转入历史数据库、对审核系统数据进行保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