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行完成产值挂钩含量工资系数=核定的1995年与产值挂钩的系数÷1995年与产值挂钩比重×按1996年核定的与产值挂钩比重
2.与实现利税挂钩含量工资系数的确定:
在核定1996年工资与实现利税挂钩系数时,原则上应按1995年实现利润和应交税金作为计算基数。具体计算公式是:
与实现利税挂钩含量工资系数=1995年与利税挂钩提取的含量工资÷(1995年已消化当年产值(包括双包、房地产开发)含量工资后的利润总额+1995年应交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1995年与利税挂钩比重×1996年核定的与实现利税挂钩的比重
3.外发包(双包)工程提取含量工资系数为3%。
4.房地产开发提取含量工资系数为2%。
五、含量工资计提的办法
1.当年可提含量工资=当年自行完成的可提含量工资产值×核定的产值工资含量系数+实现利税总额×核定的与实现利税挂钩的含量工资系数+外发包(双包)工作量×3%+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2%-制约指标扣减工资数
2.制约指标:
(1)所有企业都必须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对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按国资办下达的国有资产增值率进行考核,其余企业必须达到保值目标,凡达不到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其差额部分,用本年度提取的含量工资予以抵补。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996年期末所有者权益÷1996年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2)凡单位工程质量,经市质量监督总站一次验收不合格,经过整改合格的,扣减该工程20%的含量工资。
(3)凡单位工程质量,经市质量监督总站核验整改不合格的,该工程的产值不得计提含量工资。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按实际经济损失的20%扣除当年提取的含量工资额。
(5)安全生产
施工企业要做到安全生产,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自有职工每死亡1人,扣当年含量工资提取额4万元;外包了(含外发包工程)每死亡1人,扣当年含量工资提取额2万元。
3.各企业在确定1995年含量工资办法后,可在年度内按月或季根据完成的情况预提含量工资,年底前进行预清算,隔年正式清算,差额补列次年成本(费用)。企业当年工资列入当年成本数应不低于应提工资的80%,次年列入成本差额不得超过上年应提工资的20%。企业当年提取的含量工资以当年实现利润不出现亏损为前提。
六、含量工资开支范围